1.有机玻璃制品属于可回收垃圾。
2.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、废塑料、废玻璃制品、废金属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、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。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酱油瓶、玻璃瓶、平板玻璃、易拉罐、饮料瓶、洗发水瓶、塑料玩具、书本、报纸、广告单、纸板箱、衣服、床上用品等。
3.玻璃主要包括:玻璃饮料瓶、玻璃酒瓶、坏玻璃杯、碎玻璃窗、废玻璃板、镜片、镜子等,根据回收工艺,玻璃分为无色玻璃,绿色玻璃,棕色玻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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