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过期药品和药品外包装都属于有害垃圾,应该丢在相应的垃圾桶内,以免危害人体健康。
2、根据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生产、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的药品属于危险废物。与一般废弃物不同,危险废物的危害更大,过期药品不能作为一般生活垃圾处理。
3、过期药品和药品外包装是有害垃圾。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、废灯管、废药品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,它们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。有害垃圾投放时请注意轻放,易破损的请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;如易挥发,请密封后投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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