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、刘邦(汉高祖)占领秦国都咸阳后,为了收揽人心,拔除秦朝的一些严刑苛法,召集“关中诸县长者、俊杰”颁布发表“与长者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功”,并暗示“余悉除去秦法”,史称“约法三章”。后泛指订立配合遵守的简要条目。
2、出处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与长者约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;伤人及盗抵功。”
3、例句为了减轻学生过重承担,校长与全校师生~,功课当天完成,不上第七节课,节假日不补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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